科尔沁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2月24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2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24日-2018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6386862、6186602
通讯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向阳大街中段 邮 编:028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通辽市达晟原新材料有限公司石墨深加工生产项目 |
通辽市科尔沁区木里图镇梅花大街以北 |
通辽市达晟原新材料有限公司 |
内蒙古中环佳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年生产销售9000吨石墨深加工产品,项目总建筑面积3610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框架结构)1166平方米,酸储罐车间672平方米(车间内包括成品仓库150平方米,原料仓库300平方米),污水处理车间672平方米,配套办公室及职工宿舍、门卫等相应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2635.6万元。 |
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产生的污染。 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主要废气为硫酸稀释过程产生的硫酸雾,本项目在稀释工艺段增加集气罩,稀释过程产生的硫酸雾通过集气罩集中收集后,进入吸收塔中,通过吸收塔的石灰水冷凝中和,中和后形成的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水为废酸液、洗酸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车间反应釜中酸可重复使用,定期将酸储槽底部石墨沉淀物及少量酸液排放,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洗酸废水同废酸液一同排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的水回用到洗酸生产工艺;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降解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排至木里图污水处理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来源于振动、转动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墙体隔声作用、减振材料支撑等使厂界昼夜噪声值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渣、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活性炭每年更换一次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水处理站废渣为废水石灰中和产生的石膏,经压滤机压滤后产生滤饼,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利用;职工的生活垃圾包括纸张、食物残渣等,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